台灣第2型糖尿病人高血糖的藥物治療

根據糖化血色素的數值決定糖尿病藥物的使用,首選Metformin。如果單一治療未達目標,可加用GLP-1 RA或SGLT2i,特別是在ASCVD、HF或CKD風險存在的情況下。若三個月內未達目標,可考慮第三種不同機轉的藥物。若使用三種藥物三個月仍未達標,應考慮強化胰島素治療。對於有高血糖症狀的患者,宜直接注射胰島素。

1.照糖化血色素的數值來決定使用一種或者是兩種糖尿病藥物,若無特別禁忌症,首選使用Metformin

糖化血色素的數值來決定使用一種或者是兩種糖尿病藥物01
糖化血色素的數值來決定使用一種或者是兩種糖尿病藥物02

2.若是單一治療沒有達到控制目標時,可以加上以下不同機轉的糖尿病用藥,但具有ASCVD, HF, CKD的風險,優先考慮使用GLP-1 RA或SGLT2i(可能不符合健保條件)

註:ASCVD風險指標包括糖尿病病程、肥胖/超重、高血壓、血脂異常、吸煙、早發冠心病家族史、慢性腎病和蛋白尿的存在。

糖化血色素的數值來決定使用一種或者是兩種糖尿病藥物03

3.如果二種抗糖尿病藥使用三個月後,糖化血色素仍未達目標,可加上第三種不同機轉的抗糖尿病藥。( SU 和 Glinide 不建議合併使用,DPP4i 和 GLP1-RA 不建議合併使用)

4.三種抗糖尿病藥使用三個月以上,糖化血色素未達目標,宜考慮使用強化胰島素治療,包括基礎長效胰島素併用一次或二次或三次餐前速效胰島素; 及二次或三次預混胰島素。

5.適時調整抗糖尿病藥,希望糖化血色素能在 3-12 個月內達到治療目標。

6.有典型高血糖症狀(包括多尿、頻渴和體重減輕)時,宜注射胰島素;血糖穩定後,可繼續或停止注射。

資料來源:糖尿病臨床照護指引